3名網絡主播偷逃稅被處罰
本報記者 朱會珊 張榮旺 北京報道
伴隨網絡直播的迅速發展,該行業的亂象也不斷顯現,其中網絡主播偷逃稅現象不僅擾亂了正常稅收秩序,也妨礙了市場公平競爭。
近日,四川、遼寧、浙江等地稅務部門依法查處並公佈了3起網絡主播偷稅案件。同時對網絡主播餘某、田某、金某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處罰金額分別爲1431萬元、1348萬元和247萬元。
根據四川省稅務部門的通報,網絡主播餘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以個人及其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名義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個人賬戶收款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805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餘洋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431萬元。
除餘洋外,網絡主播田小龍2020年至2022年期間,以個人及其成立的個體服裝銷售中心名義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個人賬戶收取網店銷售收入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735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營口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田小龍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8萬元。
在浙江省台州市稅務局稽查局通報的案例中,網絡主播金茜茜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從事直播表演取得收入,通過將網絡直播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爲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125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台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金茜茜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47萬元。
對於上述案例,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稅務部門在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的同時,對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行爲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予以打擊,持續爲守法經營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營商環境。
近年來,隨着短視頻直播平臺的蓬勃發展,網絡直播已成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力。
《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24)》顯示,截至2023年12月,職業主播數量已達1508萬人。《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末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8.16億人,其中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爲5.97億人。
在此基礎上,稅務部門提醒,網絡直播從業人員作爲公衆人物,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既爲“粉絲”作示範,又讓“粉絲”更踏實。同時,平臺企業也應認真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督促協助平臺主播依法依規辦理納稅申報,爲直播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