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來了

2025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試將於2025年1月8日至10日進行,報名工作有關事項,快來看看吧:

一、考試安排

2025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地理、化學和生物學等9門,各科目均爲新課標題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訂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命題),其中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和物理6個科目題型爲選擇題,語文、數學和英語三個科目題型既有選擇題,又有非選擇題。各科目考試時長分別爲:語文120分鐘,數學、英語各90分鐘,其他科目各60分鐘(詳見附件1)。

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生可根據高中學校的教學情況、高校招生錄取的有關要求選擇報考,具體見《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實施細則》(見附件2)。

二、報考對象

(一)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科目

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科目的報考對象爲2025年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和16週歲以上的社會青年。

(二)其他6門科目

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和物理等6門科目的報考對象爲2025年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二年級學生,應、往屆畢業生和16週歲以上的社會青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報考其對應的合格性考試

1.外省學籍的廣東省戶籍考生。擬在我省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運動訓練、高職類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及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的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且在就讀期間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考試成績的廣東省戶籍考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市)報名。

2.非廣東省戶籍的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在籍考生。非廣東省戶籍,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二、三年級在籍考生,可報名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爲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以當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爲準。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不滿16週歲的社會青年。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本次合格性考試報名安排在2024年11月15日至20日。其中,15日至17日爲網上註冊和網上報名時間,18日至20日爲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

(二)報名地點

各市招生辦公室(或考試中心、考試院,下稱“招考機構”)必須在上述統一安排的時間內組織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試報名工作。報名地點(派發考生號及現場確認)應以方便考生爲原則進行確定,具體地址及聯繫方式由市招考機構統籌選定、提前公佈,並做好報名期間的值守工作安排,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四、報名方式及流程

採用網上註冊+網上報名+報名點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一)網上註冊

已註冊報名參加2025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後參加過高中學考的考生不用進行註冊,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參加過高中學考的考生)均須重新進行註冊。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進入“廣東省普通高考/學考報名系統”(網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憑姓名、證件號註冊考生賬號,設置密碼,並綁定手機號碼。

(二)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件號碼(或註冊時綁定的手機號碼)和註冊時設置的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號是考生參加合格性考試唯一的身份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按照規定不用進行註冊的考生和使用原證件號重新註冊的考生,原(學考)考生號不變,無須重新領取考生號,可直接進行網上報名。

首次報考考生,必須憑身份證(或戶口簿)聯繫報名點(就讀學校或地市招考機構指定的地點)領取考生號,然後才能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進入報名網頁後應認真閱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守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並進行確認(點擊“同意”),然後再錄入有關信息。首次報考考生先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錄入報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當次報考科目等信息。報考考生覈對信息無誤後,輸入驗證碼後確認。

考生密碼遺忘或更改手機號,可通過廣東省普通高考/學考報名系統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憑手機短信驗證碼進行密碼找回:2022年7月份以後註冊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考生端,選“忘記密碼”—“重置登錄密碼”,憑手機短信驗證碼重置密碼;2022年7月份以後未註冊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考生端,選“忘記密碼”—“2022年7月以前學考找回密碼”,憑手機短信驗證碼進行密碼找回;如因手機號碼已經註銷或註冊時填錯手機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接收短信驗證碼,則需到原報名點或縣、市招考機構進行手機號碼解綁和密碼重置。

(三)網上繳費。考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後,須在網上按操作流程交納考試費,標準爲每科次25元。未交納考試費的考生不予報考,不編排考場。考試費一旦繳納,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原則上不予退還。

(四)報名點現場確認。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詳見“報名時間”)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的方式和地點,由各地市招考機構安排確定。原則上,非首次報考考生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可由報名點集中打印發給考生覈對後簽名確認;首次報考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包括採集覈對身份證基本信息、採集頭像基本信息、交驗資格認定材料、覈對報名信息等。

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考生報名不成功,將不能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階段相片上傳不成功的考生,可到報名點由工作人員協助拍照上傳相片。

考生應認真核對報名點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尤其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就讀學校、考生號、報考科目以及頭像、手機號等信息,覈對無誤的應簽名確認。同時提交考生及家長的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及戶口簿複印件,考點進行覈對後蓋章(考點章)。材料一經簽名確認提交即視爲已確認,所有報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簽字後的《報名登記表》由縣(區、市)招考機構保管備查,保存期限爲3年。已參加過合格性考試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證件號碼,需向縣(區、市)招考機構提交變更申請書及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市招考機構彙總填表(見附件4)後,在規定的時間將彙總表和有關材料報考試院審覈。

各市在報名工作開始前,要確保各報名點配置好身份證閱讀器和生物特徵採集設備,認真組織系統測試和操作培訓,確保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報名準備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項詳見附件5。

要做好現場確認地點的消毒、清潔工作,保持現場確認地點通風良好,要求考生做好個人防護。

(五)打印准考證。考生從2024年12月30日起可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學考報名”系統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證。各報名點(學校)要對考生打印准考證的情況及時進行檢查,提醒考生認真核對姓名、准考證號、考試科目和照片等信息,發現錯誤信息及時向考點或縣(區)招考機構反映。

五、關於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事項

符合《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 <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 的通知》(教學〔2017〕4號)的殘疾考生,需要招考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名時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向報名點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名結束後一律不再受理。申請內容應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殘疾情況、所申請的合理便利以及需攜帶的物品等,並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報名點應在報名結束後3天內將考生的申請書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交市招考機構審覈,市招考機構審覈後應在12月6日前彙總報我院審批,逾期不再受理。《殘疾考生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彙總表》等詳見附件6-8。

六、其他事項

(一)相關工作紀律要求。合格性考試的報名工作,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各級考招機構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規定執行。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報名掛鉤的任何費用。不得擅自統計和泄露報名信息。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替或干預考生報名工作。

考生不得僞造、變造證件、證明等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報名資格,如已參加考試的將取消當次考試各科目成績。

(二)做好代碼管理工作。各招考機構要提前做好代碼管理工作,於11月15日前通過報名系統覈對本市中學和報名點代碼庫並上報報名點規模數。具體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項可以參照《關於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試有關代碼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考院〔2012〕349號)執行。

(三)嚴格報名程序

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報名手續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擅自參加考試的,成績一律無效。

附件:

1.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工作安排表

2.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實施細則

3.2025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4.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報名信息變更情況彙總表

5.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準備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項

6.殘疾人報考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

7.殘疾人報考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理便利專家評估表

8.殘疾考生參加2025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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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蔡曉琳

執行編輯:王曉丹

編 審:劉俊雄

來 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