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公投》中選會:公投當天30公尺外擴音宣傳 聲音擾亂投票恐觸法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資料照)

四大公投將於12月18日投票,與公職選舉規定不同,公投投票日當天仍可宣傳或公佈民調。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表示,投票日當天可以從事宣傳活動,但仍要遵守相關規定,爲維護投票秩序與權利,政黨或任何人若在當天於投票所30公尺外,以擴音器宣傳公投或製造噪音,且聲音已達妨害或擾亂投票者,仍然可能會觸法。

陳朝建說,公投法第42條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擾、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制止後仍繼續爲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不過,政黨或任何人如果在投票當天,在投票所30公尺外,以擴音器宣傳公投或製造噪音,藉由聲音的穿透行爲,已達妨害或擾亂投票者,恐仍觸法,選監檢警人員將依法處理。

另外,陳朝建表示,今年公投因疫情延後至12月18日投票,但公投投票權人年齡資格仍然是以法定公投日爲基準,也就是今年8月28日前一天已滿18歲以上者爲限。

至於四大公投投票權人人數與通過門檻,陳朝建表示,日前經各地戶政事務所初步統計,總數爲1988萬2378人,至於最終確定人數將於14日依法公告,中選會17日也會舉辦記者會完整說明。